了解了里头五个人的情况,丁田做到了心里有数。

端午节快到了,丁田也需要准备礼物,起码给王佐的,给杜知府的,还有杜师爷的以及衙门里的人,不说做到人手一份,起码几个头头脑脑的不能落下。

给王佐的礼物,他想好了,就是他想的那个速食调料块,加脱水蔬菜啥的,凑一凑,就行了。

送给杜知府的礼物呢,他就从王佐送来的礼物里挑一些,那个蓝色的彩绫两匹,加上一斤银耳,上用的笔墨纸砚一套,这个就挺好,在这里,这绝对是厚礼了。

给杜师爷的就是一匹红色彩绫,一匹绿色彩绸,加一斤木耳。

笔墨纸砚就不给了,毕竟那是上用的东西。

其他的人,他打算让铺子给做个礼盒,里头可以放上一些点心,煮的茶叶蛋,就行了,最多放俩粽子,意思意思。

至于其他人给他送什么他只让马六收着,记住是谁送来的就行了。

这“礼尚往来”,有“往”才有“来”么。

春天的风暖洋洋,春天的雨水贵如油,这天正赶上下了一场比较大的春雨,虽然有春雷阵阵,但是春雨下的及时,这会儿正是抽苗长个的时候,雨水可重要了。

但是这天的半夜,丁田就被吵醒了,是隔壁的金大娘。

“怎么了?”丁田批了一件外衣就出来额。

“田儿,我孙儿发烧了,怎么办?”金大娘一个老妇人,带着个小孙子过日子,今天是小孙子的学堂休沐,谁知道睡到半夜,金大娘去看看小孙子,就发现孩子脸蛋儿通红,明显是在发烧。

“马六!”丁田朝外喊人:“去套车,请大夫!”

“好!”马六那边答应了一声,就跟他儿子一起套车,赶紧的去请大夫了。

丁田又喊来马六家的:“我仓库里记得有两瓶老白干来着?”

“有!有!有!”马六家的连忙点头:“上次泡老虎酒来着,还剩下两瓶,一直防着没动。”

丁田不是嗜酒之人,而家里也没人喝老白干,这酒度数高,一般人享受不了。

“去拿来,再拿干净的布巾子,去金大娘家!”丁田将外套直接穿好,系上腰带就去了隔壁。

这是他第一次来金大娘的家。

虽然是邻居,虽然是雇主关系,可丁田真没来过这里。

来了才发现,金大娘的家很大啊!

不是说房子很大,房子都差不多,而是她家的院子很大,有一半是菜地,在府城里有这么大园子种菜的,估计就金大娘家了。

这相当于是在省会城市的市中心,住着平房,还扣大棚,地皮这么贵,有点浪费啊。

不过房屋的门窗都有些陈旧了,门帘和屋里的床帐也都有些泛白,日子过的一看就不富裕,不过倒是收拾的非常干净。

金大娘跟她的小孙子是住在主屋的东边,里间是金大娘住着,外间是小孙子,其实就是一铺大炕,被从中间隔开了而已。

孩子不大,只有岁,穿着干净泛白的小褂子和小裤裤,躺在那里,脸蛋通红。

丁田一把将孩子抱了起来:“换一下被褥和枕头。”

“哎哎!”金大娘这个时候已经有些麻爪儿了,丁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
她换完了,马六家的也带着东西过来了:“田少!”

“去找个干净的盆子来!”丁田将孩子放好,大概是感觉到身边有人了,孩子的手一下子就抓着丁田的衣角不松开了。

盆子来了,丁田将老白干倒进盆子里,用干净的布巾蘸着,解开孩子的衣服和小裤子,给他擦拭耳后、腋下等位置。

这样做,可以降温,这孩子脸通红,吓坏了金大娘,也吓坏了丁田。

他这边刚擦完,孩子的呼吸平顺了一些,马六汗流浃背的回来了:“田少,不巧啊,三个药房的大夫都不在家。”

“去哪儿了?”丁田大为生气,这么大一座府城,就三个大夫都已经是很少了,结果一个值班的都没留下,干嘛去了都?

还能不能再爱岗敬业了啊?

“一个去收药材了,一个走亲戚,还有一个去城外给人看病,没来得及赶回来,被关在城外,估计得在城外的小店住一夜了。”马六擦了擦汗:“剩下的都是不成器的学徒,来了也没用啊!”

金大娘当时就有些眩晕了:“这可怎么办?”

她就这么一个亲孙子,独苗苗啊,要是有个好歹,她也不活了!

“除了坐堂大夫,就没别人了吗?”丁田不信,这么大个城,就三个大夫?

金大娘“呃”了一声,眼睛有些回神了。

丁田连忙问她:“还有谁?”

马六也想起来了:“倒是还有一个就是怕金大娘。”

“谁?”

“金甲。”马六小声的道:“这个人吧,据说是祖传的医术,相当的了得,不过他有点怪,竟然喜欢尸体,好好的大夫不当,总想当仵作,每天总喜欢往义庄那里凑。”

“他能不能看病?”丁田在乎的是这个。

“能!”马六很肯定的点头:“给穷人们看病,都是一些小法子,非常管用,不过他那家里也破败了找他看病的都是一些穷苦人家,加上他这个人怪了点。”

丁田其实很想让人直接去把金甲请来,好歹是个大夫啊!

而且在丁田看来,天才都有一些奇怪的癖好,或者这个金甲也是如此呢?

不过这孩子毕竟是金大娘的命根子,这个需要征求一下金大娘的意见:“金大娘,你说呢?”

“还能说什么,赶紧的去请人啊!”金大娘一咬牙:“多贵的诊金都出,多贵的药材都要去抓家里还有一百两银子,这是我的棺材本了。”

“钱的事情不急。”丁田安抚住老妇人:“马六,你带着小风去接人,对方不管提出什么要求,都答应,只要人过来把病看好了,比什么都强,去吧!”

“哎!”马六转身带着儿子,再次投入夜色之中。

“马六家的,带着小花先去厨房,熬一些米粥,家里我记得还有糖来着?去拿一些糖过来。”发烧之后,需要多多的补充盐分和糖分。

“是!”马六家的现在倒是麻利非常。

马小花也去灶台上帮忙。

丁田又教金大娘给她小孙子擦拭烈酒降温。

不让老妇人做点什么,她会干着急,把自己急病了的。

果然,一忙活,孩子的体温又降下来一些,这个时候,外面寂静的黑夜里,马蹄的声音传来,马车回来了!

马六从马车里扶下来一个人。

这个人身材消瘦,背着一个大箱子,穿着一袭洗刷干净但是泛白的衣服,一看也是个不富裕的人家。

不过这人双目有神,一点不像是半夜被人叫起来,呵欠连天的样子。

进了屋,不看别人,直奔孩子而来:“这是发热了?”

“是,是!”

“一股酒味儿?”来人皱眉:“给孩子喝酒了?”

这不是胡闹么?

“不是,用烈酒擦拭耳后,腋下,手心和脚心给他降降热。”丁田赶紧解释:“这孩子发热发的厉害,先降降温!”

“嗯,不要再用烈酒了。”来人一伸手:“拿干净的湿热的毛巾过来。”

马上,他要的东西就来了,这人擦了擦孩子的小手,又给擦了擦脚丫子。

换了一个毛巾,擦脸,擦耳后,擦所有老白干擦过的地方,都擦了一遍。

神奇的是,孩子竟然没有继续烧,等了能有一分钟,他开始查看孩子的虎口纹,捏一捏孩子的脚心。

孩子哆嗦了一下。

他将孩子的小衣服脱了:“换一件干净的衣服,被褥枕头,换一下!”

又是一阵忙碌,弄好之后,孩子躺在那里,这人掏出来一粒暗红色的药丸,递了出来:“拿去,用温开水化成汤,给孩子灌下去。”

“哎哎!”马六家的急忙照做。

幸好,厨房煮着粥,烧着开水,温开水还是能立刻就有的。

“什么时候开始发烧的?”

“不太清楚。”丁田摇头。

“老婆子半夜起来,看看孙儿的时候,他就这样了。”金大娘看着孩子流眼泪:“大夫啊,我孙儿怎么样了?”

“很凶险,幸好你发现的早。”那人道:“这孩子是吓到了,只是一直憋在心里,没说出来,憋来憋去的,这就憋出病来了。”

这种小儿惊吓的病症,很是要不得,要不是老妇人有半夜起来看一眼孙子的习惯,这孩子非得烧过去不可!

就算挺过去了,也有可能转为小儿惊风症。

那样可就更难治了。

“怎么会?”金大娘惊愕:“我孙儿吓着了?”

“前几日砍了三十几个人头,菜市口的土都换了三茬儿了,多少人开安神的药喝,你没给孩子买一副?”那人一脸的不赞同:“而且这么小的孩子,去看什么砍头?这不就受到了惊吓。”

“我孙儿。”金大娘的眼泪啊,又来了。

“汤来了!”马六家的端了个小碗进来,里头褐色泛红的一小碗汤药,一股药味儿,悠悠传来。

“给孩子喂下去。”那人扶起孩子,让孩子半躺在自己的怀里。

丁田主动接过碗,一勺一勺的喂给孩子吃,这药是苦的,孩子当然不爱喝了,但是那人的手在孩子的下巴颏那里捏了一下,孩子就只能机械的喝汤药。

丁田看的眼前一亮!

喂完了汤药,那人又在孩子的虎口和足三里的地方扎了两根银针。

天色渐亮的时候,孩子的烧退了下去,也睁开了眼睛,看到丁田跟抱着自己的人,还有些愣神,但是看到奶奶,眼睛立刻就亮了:“奶奶。”

“乖孙儿啊!”金大娘拉着孩子的小手就掉眼泪:“你要吓死奶奶了。”

“奶奶,不哭。”孩子的小手给金大娘擦眼泪。

这孩子很乖,丁田第一次见,就喜欢上了,乖孩子,在哪个时候都是讨人喜欢的。

“你怎么当爹的?”那人抬头怒视马六,觉得不太对,又看向丁田觉得丁田有点这样的年纪,不可能有这么大一个孩子。

一时之间,也不知道要责怪谁。

“这是老妇人的孙儿,这是隔壁的邻居,这位是雇主,我给他家做点活儿,这三更半夜的,我一个老婆子,只能求助邻居帮忙,金甲大夫,您别怪他们。”金大娘赶紧解释:“您也知道的,我家就我跟孙儿俩。”

金甲这才一拍脑袋:“对啊!您家就您跟孩子,我这也是急糊涂了。”

134金不换

134金不换

“您也是着急了。”金大娘破涕为笑:“谢谢您能来,这孩子可是好了?”

“还不算是好。”金甲又掏出一个小瓶子:“这里头有六粒药丸子,每日早晚各一丸,化成水给孩子服用,这几天就不要出门了,在家好好休息,身边不能没有大人陪着,这孩子是惊吓着了,可不敢再受惊,会得小儿急惊风的,还有,孩子的吃食要热的,虽然天气热了起来,很多人都喜欢吃点凉菜之类的,但是他不行,别吃辛辣腥味的东西,养个三五日的就行了,以后多加注意。”

“是,是!”金大娘吓坏了,这次要不是她习惯好,或许孙子就这么烧没了。

隐隐的,天放亮了,金大娘守着孩子,不愿离开。

丁田让马六跟他媳妇儿张罗,做了一顿早饭,正好煮的小米粥,米油盛了一碗喂给孩子,大人喝米粥,咸鸭蛋,配的是马六媳妇儿蒸的肉包子。

金甲估计很少吃肉,这肉包子干掉了六个,才意犹未尽。

不过他明显没吃饱,却不敢再吃,看到丁田疑惑的看着他,就笑的非常坦诚的道:“一个月没吃肉了,不能吃太多,吃太多消化不了,会闹肚子。”

丁田不是很理解:“你有这么好的医术,怎么?”

这年代,有个说法,叫“手艺在身,袖里吞金”。

说的就是有手艺的人,在什么时候都饿不死,都有一口饭吃。

可是看这位金甲,医术高明,人也不错,怎么就他想起了听马六他们说的那些事情,这位难道真的是个怪人?

金甲淡淡的道:“在下只是喜欢一些研究而已。这是祖传的吃饭的手艺,可惜,到了我这一代,因为战事,家业尽毁,孤身一人,只坚持守着自己的那一堆祖传下来的一些东西,哪怕吃糠咽菜,也不变卖。虽然三餐无着落,但是我本人喜欢研究一些案子,更喜欢验尸加刑讯,所以我性格孤僻,不讨人喜欢,二十郎当岁,却一无所成。”

木着脸,将这些话说出来,其实这些都是别人说他的言辞。

金甲已经习惯了。

丁田却听得双目放光:“不错啊!你喜欢验尸?”

其他人神情诡异的看着丁田。

丁田一无所觉:“那你知道,烧死的人,要怎么判断,他是在活着的时候,被烧的?还是在死了之后,被烧的呢?”

“这个就要检查死者的。”金甲慢悠悠的喝着米粥,跟丁田讨论开来。

其他人早就散了丁司狱不愧是被府尊大人看中的,看看人家,都能跟金甲这个怪人聊到一起去。

丁田问了几个验尸的常识,发现金甲对此很有研究。

“你这样的能耐,怎么不去当仵作呢?”府衙里现在的仵作还是个空缺呢。

“家父的遗命,不许我从事贱业。”金甲低头小声的道:“更不许我放弃医术。”

“哦那刑讯你知道多少?”丁田换了个话题:“如果打板子的话。”

金甲也对刑讯非常在行,估计是因为他是个大夫的原因,知道揍哪儿让人疼,还不会在身上留下受刑的痕迹。

这可不得了,丁田觉得自己捡到了宝!

俩人聊的非常开心,马六自觉的去衙门,给自家的田少请了一天的假。

俩人也是半宿没睡,就在金大娘家的西内间里的大炕上,一东一西的补了个觉,聊的都忘乎所以,要不是太困了,都不想睡呢。

等到下午的时候,才爬起来,马六家的给他们上了清粥小菜,还有烙的软和的葱油饼。

金甲果然开始拉肚子了,不过他自嘲的解释:“果然是狗肚子,装不下二两香油啊。”

贫困并不能让这个人苦闷,他依然非常乐天知命。

这让丁田很是佩服,吃饭的时候,就跟他道:“金大哥,你若是对这些事情感兴趣,小弟不才,在府衙里当个司狱,如果你不嫌牢房晦气的话,不如做小弟的先生,如何?”

这里的“先生”,相当于是杜师爷对于杜知府的意义。

也相当于王佐身边的刘文彬那样的人才,类似师爷、幕僚、军师的意思。

丁田是觉得,自己在古代,尤其是离开了牛角县之后,天然的宗族优势不存在了,倒是凸显了他的短板。

第一,对古代的一些事情,并不了解,也不知道,偶而会闹出笑话,例如他都不知道,古代的牢房,关押犯人最长的时间就是五年,还得说是大案要案的那种,普通的最多二年,一般都流放,不会动不动就砍头的!

第二,遇事的时候,需要有个可以商量的人,这个人不可能是王佐,人家一个堂堂的异姓王,处理不知道多少国家大事,而丁田跟他虽然算是熟人,可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,丁田的大事,在王佐的眼中,可能连个“事儿”都算不上,这样的情况下,丁田认为自己急需一个筹谋划策的人帮自己。

第三,古代牢房跟现代不同,这里的职权划分有的很模糊,丁田认为自己需要一个像金甲这样的人才,他会医术,可以充当“狱医”一角他会验尸,还能充当一把“法医”他还会刑讯,更是妙用无穷。

丁田不可能相信,牢房里的人都是无辜的,更何况,现在没有犯人,不代表以后就没有,穷凶极恶的人他不是没见过,胡麻子那样的人,他觉得只是个狠人,等以后遇到比胡麻子还厉害的古代牢房里刑讯是很普通的事情,所以他需要一个这方面的高手。

府衙牢房里的那些人都不行,丁田看不上,但是金甲不同。

第四,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,为了保证自己的正确性,丁田私人雇佣金甲,不让他在牢房挂职,这样的话,就能保证公平性,起码金甲只听自己的话。

丁田也是跟金甲聊过了之后,瞬间就想到了这一点。

“先生?”金甲想了一年:“你确定?我在府城的名声可不怎么好。”

金甲倒是没想过丁田是贪图他什么,家里除却祖上留下的那些东西,其他的也没什么了,说是家徒四壁亦不为过。

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类型。

成家也没有好人家的闺女可肯嫁给他。

“这跟名声无关,我看重的是你的才能,才华和手艺。”丁田道:“每个月有一两银子的工钱,十斤大米,十斤白面,二十斤粗粮的补给,逢年过节的也有一些福利,怎么样?”这是丁田能开出来的高价了。

虽然他完全可以开得更高,但是最开始不能给太多,以后还要看金甲这个人。

“一年二十两银子,每个月给我十斤大米,十斤白面,二十斤粗粮,怎么样?”金甲道:“我家有菜地,我可以自己种菜。”

“嗯一年二十四两银子吧,我给你多加四两,但是你要身兼三职。”丁田竖起手指头:“第一,充当牢房里的大夫,不管是狱卒,还是犯人,如果生病了,你得给看第二,充当牢房里的刑讯副手,不让你动手,但是你要保证刑讯的时候不能让犯人死掉,当然,你的意见,刑讯也会参考第三,就是要充当仵作,牢里有的时候,也需要一个会验尸的人。”

这个工作,可以说,很对金甲的胃口。

“可以,但是我能预支十两银子么?”金甲道:“我手里没多少钱了,有些东西也需要添置一下。”

有点羞怯,但是没办法,人穷啊。

“我正式聘请您,当然要给您奉上一些仪金,不用预支银子。”丁田乐了:“还有一些您作为我的先生,该有的待遇。”

金甲抿嘴:“好吧。”

结果,丁田当天晚上就正式摆了个席面,聘请金甲作为自己的先生,送上仪金二十两。

另外每年还有二十四两银子,一年四季,每季都有三套衣服,包括内外和鞋子,冬天有两件大氅,两双棉靴子。

逢年过节的礼物就别提了,那个看情况。

可以说,丁田是表现了很大的诚意,这让金甲挺感动的:“姓金名甲,字不换,你可以叫我金不换。”

丁田一噎:“你是三七啊?”

“我在家里排行的确是老七,据说我母亲生了前六个孩子都没站住我是第七个孩子,在男孩里排第三,孩子里排第七,所以我父亲临终之前,给我取字不换,正暗合了我的排名,也是纪念我前六个哥哥姐姐。”

第二天丁田上班,金甲回家准备了一下,要在过了端午之后,才会上班,期间他要准备一些东西,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。

但是丁田在下差之后,看到了王佐,满脸的不高兴,丁田拎着那帮人磨好的糕饼材料,放好后问他:“这是谁招你惹你了?怎么又摆着一张冷脸,给我们降温啊?”

“金甲咋回事?”一副讨债的嘴脸:“两天没来,你就跟别人成了至交好友?”

丁田叹了口气:“哪儿呀,我是个自己找了个助手,我发现我的年纪太能力呢,也有些时候不够用,我需要个帮手。”

“那那。”丁田要是不承认,王佐肯定穷追猛打,可是丁田摆出一副柔弱的样子,又跟他说自己需要帮手,不用明说,王佐就知道,他的意思了。

可就是因为知道了,发现自己跟丁田之间,是有鸿沟的,这让王佐非常不高兴。

“有大事才麻烦你,你是我的底气,我的杀手锏!”丁田很明白怎么顺毛捋:“再说了,杀鸡焉用牛刀?”

王佐觉得好受了一点。

“在我这个九品小小官儿失败之后,我要他们立刻就面对你这位一字并肩王!”丁田自己都把自己说嗨了:“吓死他们!不给他们一点缓冲的时间和余地,让他们以后想起我们俩,就害怕!”

王佐也被他描述的前景幻想的开心:在丁田办理某些事情的时候,对方看他就带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助手,对他各种刁难,阻拦,甚至是对他爱搭不惜理然后发现丁田自力更生之后,马上就要成功了他们各种阻拦,然后自己闪亮登场!

吓傻一片人,打倒一片人,更砍掉无数的脑袋。

嗯,俩人幻想的不错,甚至当天晚上,丁田给王佐的晚饭,都有一道油水非常大的红烧肉。

这样的菜配上大米饭,再来一个清炒小青菜,多放点蒜苗进去。

丁田着重跟王佐说了一下金甲金不换的事情:“他这人雇佣的非常合算,可以当大夫治病救人,又能充当仵作验尸,如果需要刑讯的话,他也有些研究哦!花一份工钱,干三份活儿,多划算!”

王佐听丁田这么说,就给尚未见面的金甲金不换的身上,贴上了一个“便宜货”的标签。

135过端午

135过端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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