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被处理干净的野鸡,林乐挑眉道,“不错啊~”

兔子闻言,嘿嘿笑了一声。

林乐也笑了一下,随后将地上的匕首拔了出来的,在拔出匕首之时,林乐看见兔子的身体又下意识颤抖了一下——

林乐想到,兔子这种生物,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异世界,都容易受到惊吓啊。

匕首在手中挽了个刀花,随后干净利落地切下了一只鸡腿。

“给你。”

林乐随意道。

兔子睁大了眼睛:

“给我的?!我也有有份?!”

“不吃的话,还给我。”

——林乐脸不红心不跳道,丝毫不在意这猎物本来就是他从兔子手中抢来的。

“……我、我不吃,恩人你吃!”

兔子呐呐道,然而,那双赤红的眼睛就没离开过被拔了毛的野鸡,与此同时,咕噜噜的声音从兔子身体处传来。

……

兔子害羞地用两只耳朵遮住了自己的眼睛。

……

——如果面前是一只兔耳娘的话,这个动作或许会很可爱。

但如果只是一只肥硕的兔子的话……

林乐面无表情地将鸡腿扔在了兔子脚下,开始自顾自地继续处理食材——

剔除内脏部分,找石头,生火;

很快,草丛之中,传来炙烤鸡肉的香味。

鸡肉自带的油脂更厚,再在石板上面那么一烤,香味简直了!

兔子没忍住,耸了耸鼻子,口水大动。

看着正在用匕首翻烤鸡肉的林乐,看着后者那虽然冰冷但似乎不含恶意的眼神,兔子终于是没忍住,小心翼翼地靠近了林乐;

随后悄悄地将林乐分给他的鸡腿也放了上去。

林乐偏头,兔子哀求地看着林乐;

林乐呵了一声——

这家伙,为了吃到好吃的鸡肉,也不怕接近自己了。

林乐摇了摇头,匕首一挑,将鸡腿也翻了个面。

兔子的眼睛亮晶晶的,三瓣嘴露出明显的笑意:

妈妈啊,我真的碰到超级心软的哥布林了!

……

就这样,一只哥布林,一只兔子,还有一个团子围靠在烤鸡旁,开始了静静地烤鸡。

十分钟后,林乐叉起一块鸡肉,放入了口中——

肉质软烂鲜甜!

按照地球广州那边的说法,这鸡,一定是上好的走地鸡!

林乐愉悦地眯起了眼睛。

兔子紧紧盯着林乐,咽了一口唾沫,他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鸡腿,用眼神询问,自己真的可以吃吗?

林乐没管,只是自顾自地继续吃肉。

得到林乐的默许,兔子终于也开始大口大口吃肉,【噌】,尖利的爪子从肉垫之中探出,在阳光之下闪耀着锋利的光芒,给人以极危险的感觉。

兔子张开爪子,从鸡腿上剜下一块肉,吹了吹,才放入了嘴中——

“唔!”

一瞬间,兔子的眼睛睁大了!

“好、好美味!”

“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鸡!”

将口中的鸡块咽下,兔子的眼角几乎有泪水溢出。

“有这么夸张吗……”

林乐嘀咕道,一边嘀咕,他一边快速进食。

兔子将口中的鸡块咽下,再次看向鸡腿,接下来,他每次都只吃上一小口,等林乐吃完了,兔子的鸡腿还剩下大半只。

吃饱后,林乐照例用四十五号擦了擦嘴,看着兔子没吃完的鸡腿,心头有些疑惑——

从兔子的体型来看,不至于吃不完一只鸡腿啊……

算了,懒得管。

林乐忽略四十五控诉的眼神,看向兔子,开口道:

“吃完了吗?吃完了有问题问你。”

“吃完了!恩人请问!”

兔子正襟危坐道。

“好,第一个问题,这是哪儿?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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